世贸能源首发上会 营收滞涨家族持股100%
12月3日,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首发上会。世茂能源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世茂能源本次拟募集资金5.02亿元,分别用于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世茂能源100.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
2017年,世茂能源的净利润下滑。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2.25亿元、2.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287.51万元、5478.03万元、6125.05万元、8544.50万元。
过去四年,世茂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4亿元、1.77亿元、1.98亿元、2.2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亿元、6885.10万元、7594.58万元、1.17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5亿元、2.18亿元、2.23亿元、2.27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8.96%、81.24%、88.74%、97.35%,均低于1。
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86亿元、3.53亿元、4.63亿元、5.02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03亿元、1.56亿元、2.35亿元、1.88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49%、44.10%、50.65%、37.39%。
世茂能源的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13.52万元、6695.40万元、2701.65万元、1224.63万元;短期借款分别为4000.00万元、9600.00万元、9550.00万元、6819.96万元。
2016至2019年各期末,世茂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703.05万元、4594.85万元、3984.14万元、4056.66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513.09万元、4360.37万元、3780.19万元和3853.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7.86%、20.03%、16.94%和17.00%。
世茂能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平均水平。2016至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5、5.28、5.24、5.7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8.52、9.95、11.01、12.08。
2016年至2019年各期末,世茂能源存货余额分别为422.77万元、527.87万元、435.07万元和435.72万元,均为原材料。
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49、27.66、25.37和25.03,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3.75、15.15、12.18、13.50。
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13%、39.60%、45.26%和52.64%。其中供热业务毛利率为35.70%、40.09%、45.08%和51.14%,发电业务毛利率为44.46%、37.67%、46.09%和58.95%。可比上市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87%、22.83%、21.27%、29.72%。
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623.15万元、976.87万元、842.46万元、937.09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4.46%、3.74%、4.03%。
世茂能源的政府补助占扣非后净利润近四成。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3613.95万元、3529.81万元、3326.95万元和3265.61万元,政府补助金额占当年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5.49%、62.48%、51.32%、39.02%。
世茂能源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5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8亿元、1.47亿元、1.46亿元、1.46亿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75.67%、67.73%、65.58%和64.52%。
其中,世茂能源向第一大客户宁波王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7169.23万元、7622.39万元、7378.57万元、7197.6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77%、35.02%、33.06%、31.76%。
2016年以来,世茂能源共进行4次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16亿元、1750万元、2200万元、3000万元,分红金额合计1.85亿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合计控制世茂能源100.00%的股份,也就是说,分红1.85亿元均进入实控人一家的口袋。
世茂能源存在较多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世茂铜业与公司存在资金拆借、租赁厂房、转让土地房产、商标及采购蒸汽的情形;世茂新能源、世茂投资与公司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形;公司存在为世茂新能源、世茂铜业、舜江电器提供担保的情形;世茂新能源、世茂铜业、华舜铝材、晶鑫硅业存在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世茂能源曾被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019年3月21日,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的《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度余姚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路段)的通知》显示,姚北热电存在6号锅炉主蒸汽母管(6号锅炉主蒸汽管到隔离阀之间)段、3号、6号锅炉主给水管道及2套减温减压装置未进行定期检验的重大事故隐患。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向世茂能源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热电联产企业计划上交所上市家族持股100%
世茂能源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为客户提供工业用蒸汽并发电上网。公司以“提供清洁、高效、稳定、可靠的综合能源服务”为宗旨,通过焚烧处置将生活垃圾转变为清洁能源,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公司是以生活垃圾和燃煤为主要原材料的热电联产企业,主要产品是蒸汽和电力。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世茂投资直接持有世茂能源96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0%,通过世茂铜业间接持有公司1.0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1.07%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世茂投资。
李立峰、郑建红、李象高、周巧娟、李春华、李思铭6名自然人合计控制世茂能源100.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自然人中:李立峰和郑建红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和周巧娟为夫妻关系,李象高、周巧娟为李立峰的父母,李春华为李立峰的胞妹,李思铭为李立峰、郑建红的女儿,上述6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19年1月1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李立峰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33.33%、29.46%的股权(世茂投资持有世茂铜业10.71%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9.97%股权,且李立峰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立峰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郑建红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10%、8.93%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9%的股权。郑建红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李象高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26.67%、33.04%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24.93%股权,且李象高担任公司的董事。李象高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周巧娟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20%、8.93%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17.11%股权。周巧娟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李春华直接持有公司5%的股权,且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世茂投资、世茂铜业10%、8.93%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9%的股权。李春华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李思铭直接持有公司5%的股权。李思铭拥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世茂能源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世茂能源本次拟募集资金5.02亿元,其中4.72亿元用于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不敌营业收入
2017年,世茂能源的净利润下滑。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19亿元、2.25亿元、2.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6287.51万元、5478.03万元、6125.05万元、8544.50万元。
过去四年,世茂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4亿元、1.77亿元、1.98亿元、2.21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亿元、6885.10万元、7594.58万元、1.17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世茂能源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5亿元、2.18亿元、2.23亿元、2.27亿元,主营业务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8.96%、81.24%、88.74%、97.35%,均低于1。
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
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86亿元、3.53亿元、4.63亿元、5.02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03亿元、1.56亿元、2.35亿元、1.88亿元。
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货币资金分别为213.52万元、6695.40万元、2701.65万元、1224.63万元。
世茂能源的货币资金不敌短期借款。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短期借款分别为4000.00万元、9600.00万元、9550.00万元、6819.96万元。
截至2016年末至2019年末,世茂能源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49%、44.10%、50.65%、37.39%,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47.56%、45.85%、43.68%、46.95%。
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16至2019年各期末,世茂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703.05万元、4594.85万元、3984.14万元、4056.66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3513.09万元、4360.37万元、3780.19万元和3853.8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7.86%、20.03%、16.94%和17.00%。
世茂能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平均水平。2016至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65、5.28、5.24、5.7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8.52、9.95、11.01、12.08。
世茂能源表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因为可比上市公司业务范围较广,如富春环保同时经营固废处置和环境监测、宁波热电涉及融资租赁、贸易等业务,且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规模均显著高于本公司,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除一笔已核销的坏账外,款项均能按时足额收回,回款情况良好。
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016年至2019年各期末,世茂能源存货余额分别为422.77万元、527.87万元、435.07万元和435.72万元,余额较低,均为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备品配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较低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的产品蒸汽和电力生产过程较短,且直接向下游提供,故没有产成品与在产品。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无采购成本,账面价值为0,期末存货余额均为煤炭和少量的备品配件。公司一般会保证一个月的煤炭使用量,当库存量超过使用量后会停止采购,因此存货余额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49、27.66、25.37和25.03,存货周转率较高。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13.75、15.15、12.18、13.50。
世茂能源称,主要因为公司生产流程较短,没有产成品和在产品。期末存货均为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少量的备品配件,公司通常准备一个月的煤炭用量的库存,期末存货余额较低,存货周转率较高。
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
2016年度至2019年度,世茂能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13%、39.60%、45.26%和52.64%,处于较高水平且逐年上涨。其中供热业务毛利率为35.70%、40.09%、45.08%和51.14%,发电业务毛利率为44.46%、37.67%、46.09%和58.95%。
世茂能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水平。2016年至2019年,可比上市公司热电联产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87%、22.83%、21.27%、29.72%。
世茂能源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因为以垃圾为主要燃料,且在报告期内进行了设备改造提升了垃圾处理能力,有效降低了投煤量,导致主营业务成本逐年下降,降低了单位产汽成本,进而导致单位蒸汽成本和单位售电成本逐年下降。同时,又因为公司所在地区煤炭采购价格和市场环境的差异,公司单位蒸汽售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因为公司以垃圾为主要燃料,享受垃圾焚烧发电补贴,单位上网电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上原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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