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遭环保督察风暴背后:上市之际便被举报 两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
在车滩村老三组灌溉闸附近,一位村民称该处可以摸到排污管线,记者脱下鞋子跳入水中,在用手触摸管线时发现管线破了一个洞,暗管里的水正在向“六排河”里涌流。再向前步行约两公里,便来到“六排河”与斗龙河交汇口,空气中刺鼻的农药味一阵阵袭来。在两位当地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攀着树干来到河边,看到水面上一个碗口大的漩涡泛着浑浊的水花,不停地有污水向外涌出,村民介绍,这便是辉丰股份铺设几公里管线向斗龙河里排放的污水。
“当地党委、政府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十分突出”
2018年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相关情况称,根据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于2018年3月中下旬对辉丰公司严重环境污染及当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开展了专项督察,发现辉丰股份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严重,主要有4项,包括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此外,辉丰公司为应对督察组现场检查还临时编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提供虚假报表。
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情况,此次专项督察主要针对辉丰股份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主厂区,而非2010年记者前往调查的“老厂区”。
情况通报中提到,辉丰公司严重污染问题主体责任在企业,但当地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也十分突出。
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江苏省后,先后两次交办反映辉丰公司污染问题突出、违规存放高浓度废水并利用雨天偷排的群众举报。但盐城市及大丰区在查处过程中避重就轻,仅就企业环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对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开展针对性调查,最终以举报不实为结论向社会公开。
2013年以来,盐城市及大丰区党委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共收到上级转办或群众直接举报涉及辉丰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信访130余件,但均未引起足够重视,未组织深入核实,查处工作流于形式。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3年多的时间里,除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就企业危险废物未网上申报问题罚款5万元外,再未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罚。
2017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大丰区在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菲特”,系辉丰股份子公司)厂内挖掘出违法填埋的农药残渣等危险废物50余吨,但工作中途而止,不仅没有继续挖掘处理到位,而且也未对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助长了企业侥幸心理。2018年1月,群众通过律师致信盐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辉丰公司在2017年利用暴雨偷排高浓度废水情况,但盐城市环保局未经核实,即于2018年1月25日公开调查情况,认定辉丰公司不存在环境违法问题。
查处进行时:两高管被采取强制措施
辉丰股份4月19日晚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科菲特近日分别收到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向辉丰股份合计处罚款148万元,拟对科菲特合计处罚款62 万元。辉丰股份表示,以上行政处罚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月21日,江苏省环保厅官方微博公告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辉丰股份11名涉案人员采取逮捕、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已对负有责任的大丰区5名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还将对市区两级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做进一步从严处理,并责成大丰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辉丰股份存在环境问题的11条生产线停产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21项措施推进整改,对挖出的疑似危废实施安全封存。目前案件查处工作正在依程序快速进行。
深交所4月21日对辉丰股份遭环保核查对经营影响、报告延期等相关情况进行问询。4月23日,辉丰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而自环保问题被曝光后,截至5月2日,辉丰股份已对外宣布有两名高管因涉环保污染案被采取强制措施。4月27日,辉丰股份公告称,因严重污染环境案,辉丰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季自华被公安机关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此前公司还公告称,3月22日,辉丰股份副总经理、下属子公司华通化学总经理奚圣虎家属收到其被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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