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捆绑网贷平台分期交租暗变贷款 风险全由租户扛

发布时间:2018-05-07 1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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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逾期问题,元宝e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租房者如果逾期缴费,平台会宽限一天,第二天会联系租户,如果租户仍然未能按期还款的话,则需要中介公司出面配合催款。“逾期前三天是没有滞纳金的,但如果到第四天还没有还款,就会有每天千分之一的利息作为滞纳金,同时租户这个行为也会影响到他本人的征信。”

针对此类情况,记者致电中国银行贷款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银行会根据信用记录进行综合评估,如果查询到客户在征信系统上有网络贷款未还清,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贷款审批。如客户只有一期未还,而过往信用记录良好,依然能办理贷款业务;但如果客户有两、三期欠款未还,则基本不能办理贷款业务。此外,如果客户在征信系统因为网贷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会适当上浮贷款利率,同时还会影响收入还贷比。

一名工作多年的中介员表示,随着网贷的兴起,借贷平台介入租房市场肯定是大趋势,目前很多中介都有合作的网贷分期平台,“既然是贷款分期,至少得让租户知道这是贷款,明白相关后果及影响。”

误导使用借贷软件涉欺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被误导绑定借贷平台的租户,不知道如何解决,大部分只寄希望于中介公司早日帮助自己解绑借贷平台。

5月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北京市住建委,一名工作人员提醒,租房时需要注意中介公司是否具有相关手续,是否有备案,一旦发现利益受损,可及时通过12345热线电话,或者在政府官网等处进行投诉。

12345热线电话一名接线员告诉记者,有此类投诉时,市民需要准备好中介公司的具体名称、公司地址,同时登记市民本身的相关信息,随后热线一方会将相关备案信息转达职能部门帮助市民进行维权。

“房产中介误导租户使用贷款软件的行为因存在虚假表述,是一种民事欺诈行为。”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常清律师表示,如果房产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得超出租期的贷款,使租户在房屋到期后仍承担还贷责任,达到一定的数额,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中介应当承担责任,租户可以要求中介赔偿损失。”

慕公律师事务所的刘昌松律师也认为,如果中介公司推荐缴费平台时,未明确向租户告知为贷款软件,就构成欺诈。受欺诈形成的贷款合同关系虽已成立,但可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

针对借贷平台一方,王常清律师表示,借贷平台有义务对租户进行风险告知,未尽相关义务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贷款方明知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则租户有权撤销该贷款行为。如贷款方不知房产中介的欺诈行为,给租户带来损失的,租户可以要求房产中介承担赔偿责任。”王常清律师称,在此类事件中,租户一般也存在一定的过失,如未细致查看平台相关内容、将相关证件或复印件交给中介等,因此也可能会自行承担一部分不利后果。(采写/摄影 记者 刘经宇 实习生 卢功靖 陈婉婷)

   原标题:中介捆绑网贷平台分期交租暗变贷款 风险全由租户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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