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给张庆鹏的“回避条款”很流氓?原来满世界都用
据报道,刚刚从北京队转会到山东队的张庆鹏,转会协议中将有回避条款,这意味着下赛季张庆鹏不会在客场对北京的比赛中出场。
这类条款虽然在NBA里不被支持,但在足坛却广泛存在:在一笔重磅交易或者租借中,球员在下赛季不能在新赛季面对前东家的时候出场;同样,租借出去的球员在面对本来东家的比赛,也通常不会出场。
NBA是因为劳资协议的严格规定,但在CBA里相对比较灵活:只要双方球队以及球员同时认可,在不违反其他联赛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实施,因此可以称之为“君子协定”。
张庆鹏的转会协议并非首创:早在刘玉栋从八一转会回到家乡福建队时,双方就有签署过相关协定,双方商定:刘玉栋在对八一的比赛里不能出场超过两节。而在双方第一次交手时,由于人手短缺加上战绩压力,福建队让刘玉栋出场了全部四节,而在第二次交手时,刘玉栋没有出场,甚至都没有参加福建队的赛前投篮热身训练。
此前马布里离开北京队时有爆料称北京队也希望马布里能在对自己的比赛中回避,并有传言称北京队阻挠马布里加盟签约北控,不过北京队官方否认了这个消息。但同时也说明马布里不太可能会在对北京的比赛回避了。
或许张庆鹏的这次签约会掀起新的一波热潮,接下来会有更多球队效仿。不过这种趋势究竟是否能够延续下去,还要经过时间的考验。
那么在CBA之外的欧洲五大联赛、中超以及NBA,在回避条款上的设置又是怎么样,他们对于CBA又有什么借鉴意义?
在NBA方面,这种“回避条款”一直都是不存在的
众所周知,NBA联盟是从一个小联盟慢慢发展壮大的,在1946-47赛季联盟刚创建时,一共只有11支球队,赛季是60场,后来渐渐发展到80场和82场,而球队数量没有出现井喷,这也意味着两支球队一个赛季可能要打10场以上。这样NBA发生的交易对一支球队的影响极大。而到了近些年,同样因为赛季比赛过多,常规赛两支球队最多也就打4场,设置这样的条款并不能对整体战绩产生太大的实质效果。
当然这也违反了联盟的相关劳资协议规定:如果说足球界乃至CBA会有类似的“君子协定”,那么在NBA这里肯定行不通。因为30支球队隶属于同一联盟,所有的签约、交易都要符合联盟详细的劳资协定。这种针对性的条款显然是不被认可的,换句话说,就算商定,违约的话联盟也不会支持和处理。
而真正符合NBA的做法是,将球队的重要球员交换到东西部的另一个联盟,或者无论如何也不能留在本分区。这样至少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季后赛相遇的话,不会对上深知球队战术打法的前球员,一定程度规避了风险。
同时,作为商业联盟,NBA所提倡的就恰恰是这种“复仇文化”:巴克利在1996年夏天从太阳转投火箭,联盟安排的第一场比赛就是火箭做客太阳;而在即将到来的新赛季第一场比赛里,便是骑士主场迎战凯尔特人,厄文将会重返克利夫兰迎战老东家。虽然赛程比交易更早确定,但不免联盟拿这件事作为噱头,增加票房和收视率。若是发生“回避条款”,恐怕NBA的球迷热情和声望,都要大大下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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