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叫卖明星祝福视频产业链浮出水面:最高售价二十万元
目前,明星祝福视频在公开渠道上明码标价售卖不仅很难规范化,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从法律层面来说,明星为企业录制宣传推荐视频时,更多的目的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和实现吸睛效应,但从实质上来讲仍改变不了其广告代言人的身份,依然需要对其所代言的广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通过变换说法逃避法律责任
明星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商品或服务推荐人等任一身份参与商业直播时,最关键的法律义务在于从各自的角度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各类主体之间存在相互查验的义务,并由此形成一条完整合规的广告产业链
近年来,不少中小企业、微商的宣传视频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明星的祝福视频,如企业年会、开业典礼、发布会、招商会等。相较于邀请明星代言来说,这类推荐、祝福视频的规则要简单很多,明星只需要抽出一小段时间,对着镜头念出准备好的文案即可完成。
不过,知名艺人杨迪最近却因一段祝福视频惹来争议。
近期,大量投资人在社交网络上反馈,在有利网平台的出借金到期后迟迟未兑付。有投资人质疑,该平台把到期债权借给了“老赖”。7月24日,有利网回应称,平台已于6月30日停止新放款。
而杨迪曾于2017年给有利网录制过祝福视频。7月24日,杨迪在其微博发表声明,称自己是在电影宣传期间,帮宣传方录制的视频,并非涉嫌诈骗的有利网代言人,录制视频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明星祝福视频的话题甚嚣尘上。
祝福视频种类繁多
最高售价二十万元
《法治日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关键词“明星祝福视频”进行搜索,发现有不少商家提供此类服务。《法治日报》记者随机点开5家商户,其“宝贝描述”“卖家服务”“物流服务”的评分均在4.8以上,且被电商平台标注为“高”。
《法治日报》记者随机进入一家名为“××录音”的店铺,其经营内容为“明星艺人录制开业贺词、祝贺产品上市、宣传推广”。据该店铺的客服人员介绍,不同明星录制的价格不同。在客服人员提供的“视频祝福清单”中,价格最低为2万元,有青年朗诵艺术家周扬、丁文山等;最高为20万元,包括杨丞琳、吴京、陈赫、唐嫣等明星。该文件还显示5万元和10万元的超值套餐,套餐内包含多位艺人。据《法治日报》记者粗略统计,该文件显示的明星数量达127位。
《法治日报》记者进一步询问客服人员了解到,该费用不含税、不开发票,且需要客户自主提供录制文案,时间长度不超过15秒至20秒。客服人员表示,确定由哪位艺人录制后,需先付款,然后再进行视频录制。当《法治日报》记者询问真实性时,客服人员声称,他们与文件清单中的明星均有合作关系,且需要和顾客签订相关合同。
《法治日报》记者在客服人员提供的样片中看到,祝福内容包括某明星祝福某某公司成立,也有明星直接说“很开心成为某某品牌的代言人”。
《法治日报》记者提到,如果邀请明星录制祝福火锅店开业视频,能否要求明星说自己是该火锅店的代言人,客服人员表示这需要和明星进行协商。
此外,《法治日报》记者搜索发现,也有不少售卖此类祝福视频的网站。随机进入一家网站,可看到种类繁多的祝福视频,包括明星祝福真人实拍、外国人祝福、动画人物配音祝福、婚礼祝福等。其中,在外国人祝福视频中,说祝福语的人包括非洲小孩、欧洲美女、泰国公主、沙特王子等。
根据该网站显示的价格,国内明星一般为1万元至10万元,包括杨幂、景甜、黄渤、钟丽缇等明星;外国人祝福视频的价格则为300元左右。
明码标价售卖视频
难以规范存在风险
关于视频定价,有业内人士透露,首先,艺人有自己的预期,拿到市场上后,经过多次买卖谈判,形成了市场定价的结果,相对比较稳定,“一般来讲,一开始会卖很贵,艺人会认为自己应该挺值钱的,但中间不断有人跟他们询价、压价,明星们就会发现价格太高了,视频卖不出去。拍视频几乎是零成本,一天搁这儿待着没事干,录一百条也录了,哪怕一条只收1000元,录一百条还能挣10万元,但是如果定价10万元,可能一个月都没人找他录制”。
《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此类平台的客服人员介绍称,用户只需提供一份30字以内的拍摄需求和文案,平台会拿着需求去和明星或者工作室沟通细节。但是,也并非所有在列明星的祝福都可以随意购买,对于一些大牌明星,必须拿着具体的内容先去询问,是否录制的最终决定权在明星手中。而网红给出的价格相对较低,对录制祝福这一行为的接受程度也比较高。此外,除了平台沟通,艺人也可以自行选择入驻平台,明星团队只需要在入驻窗口填写个人信息即可,或者直接与客服人员联系申请入驻。
一位艺人经纪人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一般录制视频的需求不会采用这种形式下单。明星录制祝福视频有的是广告代言,或者是商业演出。偶尔也会遇到朋友结婚、开业等,当对方邀请录制祝福视频时,他们一般不会和朋友收费。
这位经纪人也提到,国内网络平台上存在一条明星通过录制视频进行收费的产业链,但以往大家不知道在哪里找,现在算是有专门的平台了。毕竟现在个人和商家有这种需求,但又没有明星渠道,而部分当红艺人有时需要赚取外快,对于新人或者过气艺人来说,这更是一种生存渠道,圈内不少人对此也表示理解。
一位购买过该服务的企业负责人对《法治日报》记者说,有很多人苦于品牌知名度不高,销路窄,就会通过这种方式,找到一些名气比较大的明星为其品牌做宣传。
然而,相较于国外比较成熟的同类型平台,明星祝福在公开渠道上明码标价售卖目前不仅很难规范化,也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有艺人经纪人向媒体透露:“此类中介平台的操作方式有点像演出网、选角平台或地产中介。一般这种中介的生存之道是先定价,若有客人下单,他们会联系明星。他们肯定也是有明星渠道的,但问题是找明星谈合作,明星有可能帮你录,也有可能不帮你录。这个平台收了网友的钱,就存在赔钱风险。不完善和漏洞肯定是存在的。”
业内人士认为,明星为个人提供祝福,可以视为粉丝经济行为,但当其与企业合作时,因其具备名人效应,所以实际是在用一种泛广告语言、一种积极陈述的行为,来暗示或者明示外界这个产品应该得到广泛推广,实质上就是一种广告代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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