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再曝出被骗取贷款, 当事人狱中举报该行员工违规放贷
一则法院判决文书揭开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主路支行(下称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被骗取贷款的事实。而伴随一封从监狱中发出的举报信,该行两名员工违规放贷的行为也被揭发。
(2019)豫0103刑初689号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显示,陈某昌在担任河南星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期间,通过编造虚假工程承揽合同和虚假苗木购销合同的方式,于2014年骗取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500万元贷款。
2019年1月,因此前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入狱,尚在服刑期的陈某昌向公安机关发出举报信,内容包括举报郑州银行工作人员魏某和谷某帮助其骗取贷款,并交代了自己骗取贷款的事实。
根据判决书中魏某证言:“2006年6月至2016年底,其在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担任市场部经理,其负责调查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项目的合法性,写出调查报告。谷某是审查岗,对其前期工作进行审查,签署自己的意见,然后其和谷某找行长汇报情况,行长签字后将借款资料、手续、报告等报郑州市银行小企业金融事业部,总行派人再实地调查,后向审贷委汇报,批准后会有批复,其依据批复提出的要求、条件,完善后放款。”
魏某在证言中亦称:“关于2014年1月29日星苑园林公司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其让借款人星苑园林公司、担保人河南华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了工商资料、购销合同、纳税凭证、银行流水、股东个人的机动车行车证和购车发票、办公用房等,其还去查询了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征信状况。其去核实了星苑园林公司和河南盛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绿化工程合同,其他合同其没有去核实。”
而陈某昌关于上述贷款过程中提供的16份生产经营合同供述称,除黄河园林艺术有限公司和河南盛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印章是通过其他手段加盖外,“剩余的合同都是伪造的印章,其通过网上伪造公章的人,把打印好的虚假合同邮寄给对方,对方加盖好印章再邮寄给其。”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昌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此前陈某昌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最终,陈某昌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被责令退赔被害单位郑州银行民主路支行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郑州银行遭遇骗贷并非此孤例。该行另外一支行近年被骗取贷款的情况也于日前被曝光。
据媒体公开报道,今年4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骗取银行贷款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唐某使用伪造的利润分配表、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向郑州银行农业路支行申请贷款300万元。2016年7月8日,郑州银行向凯莱斯公司发放300万元贷款。至2017年6月,凯莱斯公司不能支付贷款利息。截止到案发,凯莱斯公司一共支付郑州银行利息62.11万元。
2019年4月22日,唐某被郑州公安机关抓获。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未追回的赃款依法追缴后发还郑州银行农业路支行。(记者 张润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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