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校学费15年未变,将12月10日召开听证会
11月25日,省发改委网站发布《2019年河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将于12月10日召开听证会,同时公布了《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高校学费为啥调?调整范围是什么、从什么时候开始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影响大不大?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现状:我省高校学费15年未变,在中部省份中最低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局面良好,亮点频出,越来越多学子圆了大学梦。但同时,我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高等教育发达省份,与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期盼,都还有一定差距。而受物价上涨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的办学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省公办高校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形成的事业收入。近年来,财政不断加大对公办高校的投入力度,生均拨款连年显著增加,特别是在人才引进、高等学校转型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双一流”建设等内涵发展方面更是投入了大量资金。
但是,由于河南有人口大省的特殊省情,高校在校生总数体量大,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虽连年增长,仍位于全国倒数第4位。数据显示,我省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已由2004年的每生每年3447.7元,增加到2018年的14225.6元,是2004年的4.13倍。而学费等其他收入占高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逐年下降,政府基本承担了全部的物价上涨、扩大招生、改善条件、教学科研等新增办学成本。随着学生培养成本不断上涨,如不适当调整高校学费标准,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教育经费由政府、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分担成本的比例将会进一步失衡,在财政对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短期内难以明显增加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我省普通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我省高校学费标准远低于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目前执行的高校学费标准为2004年秋季调整后的标准,至今已15年未变。我省现行高校学费标准,在全国排名倒数第4位,不仅低于东部地区发达省份,也低于多数西部省份,在中部省份居倒数第一。
问题:经费不足制约高等教育发展
“物价指数不断上升,学校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支出等也在不断加大,生均培养成本已大幅提高。15年间,物价水平和办学成本不断上涨,一直没变的学费标准让我们感到经费压力很大。”“经费紧张严重影响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制约了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我们的实验室设备有的捉襟见肘,有的老化过时,办学条件需要改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学生、家长对办学条件的要求也相应提高。”11月初,我省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座谈会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举办,多家高校的相关负责人纷纷“倒苦水”。大家表示,经费不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制约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制约学科建设引领变革。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建设一批面向未来、适应需求、引领发展、理念先进、保障有力的一流专业点是长久发展的关键。学科建设的除旧创新,没有财力的持续支撑是难以发展的。
制约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大学办学能力和水平,高校内涵式发展,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但目前我省部分高校因不能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资待遇水平,导致高水平领军人才引进缓慢,培养效果不够明显。与此同时,一些高精尖人才还会选择就业环境和待遇更为优越的地区,导致人才流失。
制约我省高校办学水平的提升。办学经费的不足导致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缺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高校培养优秀人才的要求,制约了高校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原则: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
《河南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显示,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仅限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含博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拟从2020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新学费标准,原在校学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对比:三个调整方案各有哪些特点
为便于听证会参加人优选方案,此次拟定了三个调整方案,特点分别如下:
第一方案。综合测算,该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06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470,平均调价幅度18.92%。该方案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本科文科和理科排名分别为第9位、第8位;本方案适当拉开学校、学科之间收费差距,并向双一流大学、博士硕士点院校和特色优势学科倾斜;给高校一定收费自主权,由其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调价水平相对较低,但对高职高专支持力度相对较小。
第二方案。综合测算,该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348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15元,平均调价幅度22.65%。该方案适度调高本专科基准学费标准;加大支持理工类学科发展力度;双一流高校、博士硕士点院校在规定幅度内自主确定标准,充分体现了“三个相适应”原则,学费标准有一定前瞻性。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本科文科排名第7位,理科排名第6位,与去年刚调整执行的河北、山西等邻省标准接近。
第三方案。综合测算,该方案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1466元,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上调548元,平均调价幅度24.46%。该方案本科较大幅度提高了基准学费标准,进一步缓解高校经费压力;适当拉开双一流高校与其它公办普通高校的价格差距,充分体现支持双一流高校发展。但该方案学费标准上涨幅度较大,在目前已调整的省份中处于较高水平。
保障: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校学费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必担忧。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提高学费标准后,我省现行资助政策完全有能力保障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国家及我省已经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30多项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贷款需求。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到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可以保障特困学生顺利入学。家庭特别困难的普通本专科新生,可申请“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省内高校就读,资助标准为500元。
国家助学金可以基本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需求。从大一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普通本专科学生的资助标准自2019年起提高到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资助比例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
特殊困难补助可以保障特别困难学生受助需求。高校每年按照4-6%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以特困补助、减免学费等形式,帮助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其他辅助措施可以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高校设置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学校再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资助。第二,奖学金。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较好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8000元和5000元。第三,勤工助学。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第四,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对于退役士兵入学、直招士官、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役的本专科高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或学费补偿;对于毕业后赴我省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的本专科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标准给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据统计,2018年我省高校在校生颁发各类奖学金8.57万人次,占高校在校生的4.01%,发放奖学金5.04亿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助学贷款52.82万人次,占高校在校生的24.73%,发放助学贷款35.33亿元;助学金资助93.10万人次,占高校在校生的43.58%,发放各类助学金15.38亿元;通过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获取资助27.35万人次,资助金额1.2亿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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