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5万元,上了3节课,培训机构收钱后跑路
餐饮、健身、娱乐、医疗、装饰装修、教育培训、月子中心成重灾区
8月5日,江苏苏州一早教机构跑路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苏州的陈女士称,自己在6月30日给孩子交了1.5万元报了早教课,可仅上了3节课这家知名早教机构就关门了,余款难退,负责人也失联。初步统计有近900名家长被骗,涉案金额达200万元。
《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被媒体曝光跑路的教育机构已有15家,有的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
不仅在教育行业,如今,餐饮、健身、娱乐、医疗、装饰装修、教育培训、月子中心等已成为“收钱后跑路”的重灾区。
一些机构收钱后跑路,并不是一个新问题。那么,这种现象为何频频出现?
“优惠卡”成“糟心卡”,有人却选择隐忍
2017年底,长春市民金女士在某食府办理了一张1300元的优惠储值卡。2018年5月,当她和家人要去消费时,发现不知何时该店已经关门停业,商家失联。
今年4月,长春一位市民在吉林省某装修公司购买了家装服务,但商家并未按工期进行施工。消费者多次联系,商家口头答应尽快上门,却一拖再拖。待消费者实在等不下去上门找人时,却发现该公司已人去楼空,只余一名看门人员告知法人已经跑路。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预付卡消费投诉48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1件,其中老板跑路的约占五分之一。”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告诉《工人日报》记者。
类似情况不只是发生在长春。2019年3月,广州,某教育机构5个校区关停,600多位家长无法退费,学费近2000万元。
2019年3月,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某少儿英语机构疑似跑路,拖欠了多个城市1500多名家长以及多位加盟商的费用超千万元。
2019年5月,上海,某英语语言培训机构突然关门,200多名家长找不到负责人,最高损失11万元学费。
……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遭遇预付式消费无法兑现时,因觉得报案效果不好,在涉及金额不大的情况下,选择了隐忍。还有的虽然消协组织了纠纷调解,商家却拒不执行。
虚假宣传、伪造公章,还有“金蝉脱壳”
郭女士花13990元在北京某儿童俱乐部东城校区为孩子买了120个课时。但孩子才上40多个课时,该俱乐部就突然关门了,随后电话也停机。经过打听,郭女士发现该俱乐部在北京的另两个校区,都已更名为某儿童大学。而更名后的机构则表示与该儿童俱乐部没有关系,他们跟郭女士也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拒绝接受郭女士的有关诉求。
“更名后直接卷款玩失踪,是严重的套路。”钟萍说。
《工人日报》记者查询今年以来媒体曝光的几起类似案件发现,一些机构玩起了“金蝉脱壳”。比如,在跑路前就变更了法人代表、登记地址,甚至降低了注册资本。
近期,长春市消协受理了一个购买旅游服务后公司“人间蒸发”的投诉。涉事消费者称,货比三家后选择了相对优惠5000元的号称吉林省大众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用2万元购买了两份希腊双人10日游。不过,还未到出行日,公司就人去楼空,且所有电话均无法接通。
消费者去文旅局投诉才发现并没有该公司登记信息。市消协调查得知,原来这家公司的合同公章竟是伪造。
“最常见的套路还有虚假宣传。”钟萍介绍,“一些商家以诸如打折、考试保过、送礼品等各种优惠方式,甚至是虚假宣传吸引眼球诱导消费,以收取押金、入会费等,实际可能已经设置让消费者晕头转向的‘霸王条款’。”
一起投诉,消协、工商、公安和法院都参与
“预付式消费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想要维权很难。”钟萍说。
维权有多难?该找哪个部门管?
去年5月,在长春市朝阳区一家健身会馆购买健身卡的10余名消费者,因店铺关闭、老板跑路,向朝阳区消协集中投诉。同时投诉的,还有不少在该区某汽车养护中心办理储值卡后,亦遭遇老板跑路的消费者。两者相加,共有300多名受害顾客。
由于这次投诉涉及群体广,投诉集中,包括消协、工商局、法院以及消费者代表都参与了进来。不过,接到提前通知的健身会馆和汽车养护中心老板却避而不见。
“有的企业老板很强横,根本不配合调查,消协及有关受理消费纠纷投诉部门没有权利和办法真正去约束违法商家。”钟萍说。
随后,该案启动了诉讼程序,选出证据充分的29名健身卡受害顾客、6名洗车卡顾客优先诉讼。
为联系到两名涉案老板,承办人采取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工商局调取经营信息、派出所调取经营者信息、单位人事部门调查等多种手段才找到人。
最后,汽车养护中心老板主动退款,但健身会馆老板并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法院判决,该老板才陆续将涉及款项全部返还完毕。
在这一案例中,涉及消协、工商、公安和法院等多个部门,最后走到诉讼程序,才算把事情解决。
“这个过程所耗时间和精力等成本着实让消费者难以承受。”钟萍说,“即便维权成功,能对违法违约行为进行罚款惩戒,商家须付出的成本与高额不当得利相比,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
作为长春市政协委员,在今年长春市两会上,钟萍准备了一份《关于制定“预付费式消费”地方性管理规定的提案》。她建议应对预付费营销的商家设定必要准入门槛。凡向消费者收取预付费无论发行消费卡与否,一律必须申报,同时限定预付费额度,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责任,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导向。
“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细化操作措施。”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雨琦说,“还要加强违法失信惩戒力度,对商家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此外,王雨琦还建议,各监管部门也应负起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对预付式消费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同时,消费者应避免大额度交付预付款项,要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并在订立合同时认真审查相关条款,注意保留缴费凭证等证据。(柳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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