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因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等被罚

发布时间:2018-11-05 16:49:13
编辑:
来源:千龙新闻网 |0
字体: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绍兴监管分局对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绍银监罚决字〔2018〕11号)。

决定书显示,宁波银行绍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陆全新,该分行存在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国内信用证业务;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罚款人民币13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

   原标题: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因企业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等被罚

>更多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酷图美文
www.xcctv.cn 项城网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友链交换 - 网站统计
Copyright© 2014-2017 项城网(www.xcct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0036824号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联系我们:508 063 3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