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富裕县支行因迟报案件信息被罚20万元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齐齐哈尔银监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富裕县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银监罚决字〔2018〕2号、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富裕县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东,该支行存在迟报案件信息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周大丰负有管理责任。
齐齐哈尔银监分局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银行富裕县支行作出罚款20万元;依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周大丰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8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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