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创业可享10万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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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军转安置组、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由省军转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的审核,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为原则,采取全省集中审查、各安置地复核查证、省军转部门终审的程序组织。对档案要件不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退役金核定表本人不签字和其他不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条件的,从严把关。
为鼓励创业,《意见》明确规定,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纳入全省创业就业工作总体规划,享受公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完善一次性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基地运营、创业场地租金等补贴政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10000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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